近日,工信部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要求电商平台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
随着各大电商平台“双11”促销活动的到来,不少消费者发现,跟往年相比,手机中收到的营销短信并没有减少,依旧不胜其扰。
营销短信已对用户形成骚扰
在日前召开的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的行政指导会上,工信部要求各主要电商平台正视存在的问题,承担起平台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宁权。
阿里、京东、拼多多、美团等电商平台企业,以及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代表均参会。
不过,天目新闻记者发现,平台商家无视监管整顿、违规发送营销短信扰民的现象依旧较为明显,不少用户都受到了营销短信的骚扰。
“从10月底开始,我每天会收到很多电商平台以及店铺给我发来的营销短信,基本上都是‘双11’有优惠活动,让我赶紧下单。”杭州张女士喜欢网购,经常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各种生活用品,“双11”前后更是购物高峰期。不过,烦恼也随之而来,最近张女士每天都会收到十多条营销短信,虽然大部分都被手机的骚扰拦截功能屏蔽了,也有不少“漏网之鱼”来骚扰她。
更让张女士不胜其扰的是,就算她按照营销短信末尾的退订提示回复信息,这些扰人的短信依旧难以退订,还会发送至她的手机中。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数据显示,截至11月3日10点,当天已收到2177条投诉,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垃圾短信的投诉,数字仍在持续增长。
营销短信为何屡禁不绝?
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法律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
记者查询了部分电商平台的服务协议,大部分都列出了相应的条款。某电商平台在“用户注册协议和隐私政策”中有一个“您充分理解并同意” 的条款,有一条的内容为“接收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形式,向在本网站注册、购物的用户、收货人发送的订单信息、促销互动等内容” 。
也就是说,电商平台认为,用户同意该条款进行注册后,即同意平台向其发送影响短信。
不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韬律师接受采访时却并不这么认为。他表示,“一些平台并没有在用户注册或者开通会员的时候,取得用户的充分知情和同意,所以在用户或者消费者没有充分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实施这样的一些营销行为,我们认为是不合规的。”
目前,短信平台成为营销短信大量产生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某短信平台销售人员武先生告诉记者,“双11”期间有不少店铺跟其合作发送营销短信,并且报价都比较低,“发5万条,每条0.048元;发10万条,每条仅需0.045元。”也就是说,商家仅需四五千元,就能将营销短信覆盖10万客户。
消费者该怎么办?张韬律师支招,消费者在注册平台用户时,要特别注意隐私条款或平台规则当中,关于短信客服等推送消息是否单独设置了拒绝或者关闭的选项。如果认为收到的商业信息、商业短信侵扰或者这些信息含有法律法规禁止性内容,也可以根据通信短信服务管理规定,向短信服务提供者投诉,或者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