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一句宣传口号,就有机会赢取2000元奖励!
8月31日,辽宁省商务厅发布公告称,即日起开展宣传口号和标识征集活动,在省内外广泛征集作品,被采用的口号和标识将用于今后“辽宁名小吃”“辽菜十大名菜”宣传推广。本次“辽宁名小吃”“辽菜十大名菜”宣传口号和标识征集活动设置采用奖。投稿标识作品要附有解释标识涵意文字。辽宁省商务厅对确定采用的宣传口号投稿人给予2000元奖励、对采用的标识投稿人给予3000元奖励。投稿作品要求原创。
今年7月,“辽宁名小吃”“辽菜十大名菜”评选活动启动仪式在沈阳举行。活动由辽宁省商务厅联合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大众参与”的原则,立足辽宁人文、地域、生态等独特优势,充分挖掘辽宁饮食文化内涵,增进辽菜的地域认知、品牌认同和消费认购,推动辽菜品牌化、产业化、标准化发展,把辽菜打造成为地域文化“名片”,推动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评选首先是由各地市采取网上投票等形式,进行本地区“市级名小吃”评选,确定本地区参评“辽宁名小吃”名单;随后,主办方将在辽宁商务微信公众号、美团等第三方平台开设“辽宁名小吃”“辽菜十大名菜”评选专栏,对参评项目开展大众网络投票;最终,主办方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结合网络投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入选“辽宁名小吃”“辽菜十大名菜”名单,之后面向社会公示。
以下为征集作品公告原文:
关于征集“辽宁名小吃”“辽菜十大名菜”宣传口号和标识的公告
为弘扬辽宁饮食文化,打造辽菜品牌,更好发挥餐饮业繁荣市场、促进消费、服务民生、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辽宁省商务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5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辽宁名小吃”“辽菜十大名菜”评选活动。现开展宣传口号和标识征集活动,在省内外广泛征集作品,被采用的口号和标识将用于今后“辽宁名小吃”“辽菜十大名菜”宣传推广。
本次“辽宁名小吃”“辽菜十大名菜”宣传口号和标识征集活动设置采用奖。投稿标识作品要附有解释标识涵意文字。省商务厅对确定采用的宣传口号投稿人给予2000元奖励、对采用的标识投稿人给予3000元奖励。
投稿作品要求原创,作品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nswfmc@163.com,投稿人注明姓名、联系电话、所在省市等个人信息,投稿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投稿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只录用1名,以邮件发出时间先后为准。
辽宁省商务厅对入选的作品拥有所有权,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投稿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辽宁省商务厅
2021年8月31日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