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平台和个人打着各种旗号,以对群众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引诱群众盲目跟进投资,导致个别群众受骗,最终血本无归。为此,洛川县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严密防范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防骗意识,如遇下列情形务必高度警惕:
1、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看广告、赚外快”“ 购物返本、消费返利”为幌子的,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群众投入资金的;
2、以互联网金融、私募入股、虚拟数字货币、区块链、扶贫、慈善、互助、理财、投资咨询、财富管理、P2P、担保、金融信息服务、影视文化名义募集资金,诱使投资者将资金委托给公司经营并收取红利的;
3、以各种理由欺骗群众从事“借名贷款”和高价收购银行卡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
4、违规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承诺售后高额返租、无风险保底回收或原价(增值)回购等诱导方式销售房地产的;
5、以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推动特种农产品开发、农产品种养殖等名义,虚构一个高收入、高盈利的产业链条,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
6、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通过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7、没有金融牌照开展金融业务活动及公司业务超出注册登记范围且频繁变换公司名称、经营地址、投资项目的;
8、在街头、小区、广场、超市、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推介“投资、理财”广告传单,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的;
9、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同时招揽社会公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举行“投资”讲座、推介会的;
10、以购买产品或者发展会员为名义,投资者通过发展“下线”获利的;
11、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承诺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购买,然后携款潜逃的;
12、向投资者推销境内外准备上市的公司股票,期待上市出售后获利的;
希望广大市民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守护好个人“钱袋子”,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共创幸福和谐洛川。如发现上述可疑行为,主动向县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
洛川县处非办:0911-3939733
洛川县公安局:0911-3621052
洛川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来源:洛川县人民政府网站)